日期:2024-05-29 18:22
yabo网页版新京报讯(记者彭镜陶)5月22日,北京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,发现苹果园街道一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、防火卷帘门放不下来。针对这些火灾隐患,检查组对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执法人员表示,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,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”。
“一栋楼住着好几百人,一旦发生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物业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时说。
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瘫痪,如同埋了颗“定时炸弹”。作为物业管理单位,应承担起保障消防安全的重任,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,确保每一个消防设施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据悉,该物业公司正在全力配合火灾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,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,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查力度,严防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