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4-12-09 00:23
www.yabo.com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,志愿消防队员可由本住宅小区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组成,志愿消防队队长应由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。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住宅物业管理办公室、门卫、治安岗亭等场所,集中配备灭火器、消防水带、消防水枪、消火栓扳手、救生绳、过滤式自救呼吸器、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,明确专人保管,确保完好有效。志愿消防队应设队长、副队长、消防员等岗位并明确职责,配备消防车辆的志愿消防队应设驾驶员岗位。
每班(组)灭火处置人员不少于6人;应设站长、副站长、消防员等岗位并明确职责,站长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;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灭火、通信、个人防护等器材装备并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(车辆)存放点;
人员值守、器材存放等用房设置在便于人员、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,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;建立值班备勤制度,分班编组执勤,确保24h值班备勤;接到火警信息后,在1min内出动,3min内到达现场处置;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,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。
*《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》CCS C 80 XF-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